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拖欠工程款还有工程质量问题?农村自建房引剧烈纠纷!

建筑工程 2022-04-15 15:09 标签: 拖欠工程款 工程质量 农村自建房

近日,蒲城法院罕井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引起的纠纷,既替施工人追讨回工程款,又解决了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当即履行,握手言和。

张三与李四既是同村村民,又是远房亲戚。2021年年初,李四想修建房屋,找到在农村承揽房屋修建的张三,双方协商好并签订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2021年5月,张三在李四准备好施工条件后就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张三就完成施工了并向李四交付了工程,李四也按合同约定分次向张三支付了工程进度款。张三完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减去已经支付的工程款,李四尚欠张三工程款8000元。当年7月,连阴雨导致李四的房屋漏水,李四遂联系张三进行维修,但双方因维修问题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李四也拒绝向张三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张三在多次催要剩余工程款无果的情况下,将李四起诉至法院。罕井法庭受理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张三坚持先付款、再维修,而李四则坚持先维修并经检验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款。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罕井法庭及时开庭并判决李四向张三支付剩余工程款。李四收到判决后,请求法庭能否再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助理小王、小刘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并邀请了律师参与,经过三个多小时共同的努力,张三和李四最终就维修问题达成一致,确定了维修费用。李四在扣减维修费用后,当场向张三履行了欠付工程款。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和结案方式,特别是在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够更好地化解群众纠纷、解决矛盾。本案中,法官助理小王、小刘就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利用法院调解工作机制,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