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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2名无症状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2-04-18 09:45 标签: 无症状感染者 故意隐瞒行程 刑事责任

4月17日,临清公安发布通报。通报显示,当天临清市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系省外返临人员,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临清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经调查,该无症状感染者多次驾车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但其利用随身携带的多部手机,采取交替开关机的方式,故意隐瞒行程,多次躲避疫情卡口排查,且未按照临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要求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也未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临清市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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