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是否看过一些老赖被现场执行的视频,除了这些还有不少骗婚不退还彩礼的。现在每个地区都有结婚给彩礼这一说,而且这笔钱还不是一个小数目,一般在订婚时是男方给女方的,如果后续婚姻不成功就会将这部分彩礼返还,但是也有人正是利用了这个空子,专门坑骗彩礼钱。
公开数据显示,9636人因彩礼纠纷被法院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从区域分布来看,人数最多的省份是安徽、河南、河北、山东、江苏等地。其中,目前安徽省不诚实被执行人数最多,共1704人,居全国第一。
这部分不返还彩礼的人当中,有人认为给了我的,就不能再要回去,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彩礼钱是需要返还的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求按照习俗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三)婚前付款,给付款人的生活带来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何要求返还彩礼?
(一)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出彩礼的实际支付人,实际接受人为诉讼当事人,但应当以男女双方为权利人和义务人返还彩礼。一方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接受。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由于彩礼付款人和收受人不限于男女个人使用,也可能是女性家庭使用,因此直接彩礼实际付款人和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符合实际权利义务状态,也真正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