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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身亡,妻子取财产遭拒?

经济纠纷 2022-04-25 15:14 标签: 遗产 继承人

    钱财乃身外之物,人死亡过后,留下来的钱该归谁?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法院对丈夫去世后妻子向银行提取存款被拒作出判决。

    2017年1月,刘与李登记结婚,2021年5月李因病死亡。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李在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分五笔存款6万元。李参加葬礼后,刘带着五张存折向银行提取存款,但未能取出。

    法院发现,刘是李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存款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法院裁定邮政储蓄银行支付刘的存款本金6万元和利息。

    人死亡后,有一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当配偶死亡之后,首先可以继承遗产的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次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

    配偶死亡后,第一个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个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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