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吗?其实时不属于的,但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颁发中国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照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暂扣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坏、移动、改变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者财产损失较大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而不是一种治安违法行为。无证驾驶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如需法律帮助,可咨询律说律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