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一起案件,当女同事的丈夫喝醉了冲进办公室对其进行实施家暴,杨先生立即前去制止,在拉扯的过程中,死者对杨先生也进行了殴打,随后杨先生与单位保安等人员控制、压制住死者,并报了警,但是等到警察赶到现场时,已经死亡。经过法医判定,死于高血压性心脏病和冠心病急性心源性循环衰竭;行为是导致其急性心源性循环衰竭的主要因素,建议“按地或受限体位”致死的参与率为5%-10%。
检方认为,在本案中,死者明知自己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和冠心病,是醉酒到公共场所寻衅滋事。无论是帮助单位同事刘女士,还是保护他的脸和眼睛不被邱先生咬伤,杨先生的行为都应该被视为正当防卫。杨先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依法不起诉杨先生
自卫的标准是什么
1.自卫必须有正当理由的意图;
2、自卫的前提是存在违法侵权行为;
3、自卫必须及时,即必须在违法侵权进行中发生;
4.自卫只能用于保护非法侵害人身或财产的;
5.自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为防止国家、公共利益、人身、财产等权利受到侵害,制止非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抗辩,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发生的凶杀、凶杀、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暴力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动的,不视为过分自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自卫是否意味着无罪释放
构成正当防卫的,不承担刑事责任,故不追究正当辩护人的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无罪释放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抗辩】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国家、公共利益、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持续的非法侵害,制止非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合法抗辩,不承担任何责任。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