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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假警察性侵,强奸罪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22-04-29 11:21 标签: 强奸 强奸未遂

2月2日,河北沙河,有人报案称妻子在宾馆被隔离时,被一个自称“警察”的人性侵。经查,范某夫妇于1月8日在该酒店被隔离。1月19日,范报警称其妻子在宾馆被一名叫张的警察强奸,未遂。经查,张是该酒店工作人员,并非民警。目前,犯罪嫌疑人张因涉嫌强奸罪(强奸未遂)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强奸未遂怎么判?

犯强奸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的强奸行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强奸的结果没有成功,则认定为强奸未遂。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可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何判断酒后强奸未遂?

酒后强奸,也要负刑事责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是可耻的。主要指采用捆绑、捂嘴、卡脖子等残忍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强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多次强奸妇女;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痴呆患者、孕妇或者患病妇女等。

(2)强奸多名妇女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也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三人以上,包括三名以上妇女和三名以上妇女幼女,但不包括三名以上幼女。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影剧院等人来人往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男子在同一短时间内,为了共同强奸,故意轮流强奸同一女子的行为。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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