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一女子不配合防疫人员,拒不出示健康码而且还对值班人员进行辱骂殴打,意图抢取执法记录仪,因妨碍公务被定罪处罚。
2021年11月,韩(女)到房山区多元纠纷调处对接中心。当她要进闸机时,值班法警要求韩按规定登记健康宝扫码,却被韩言语辱骂。法警制止韩并要求其道歉后,韩突然情绪失控,先后推倒了中心门口的健康宝扫码牌和防疫警示牌。
韩发现有保安拿着执法记录仪对其进行记录后,愤怒地用手击打保安,意图抢夺执法记录仪。保安连连退让,韩紧追不舍。他追了保安几十米后,保安手里的执法记录仪被韩打翻在地,韩又踢了执法记录仪几脚才罢休。
区检察院审查此案后,向司法机关提起公诉。最后,被告人韩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检察官的陈述:
根据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惩治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为预防和控制疫情依法采取暴力、威胁方法的,应当以妨碍公务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中韩一方使用暴力手段阻碍执勤法警实施防疫检查,已构成妨碍公务罪。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响应防疫的号召,自觉做好扫码、测温、信息登记工作,为疫情防控尽一份力,不要一时冲动犯下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