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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义气”帮朋友脱逃,数罪并罚共计8个月

刑事辩护 2022-05-06 14:01 标签: 危险驾驶 窝藏罪

5月5日,记者从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获悉,近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余某某窝藏罪一案作出判决,以窝藏罪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某。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9月7日,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民警经过前期工作,发现一条在逃嫌疑人行踪线索,随即组织警力开展抓捕行动。当天,民警在看守过程中发现逃犯坐在一辆红色轿车里,于是开车跟在后面,准备伺机抓捕。狡猾的逃犯察觉到了警察的追捕,红色轿车立即加速试图摆脱追赶的车辆。在河堤车道上追了几十分钟后,红色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让逃犯逃离了巷子。随后,民警继续追击红色轿车,并成功控制驾驶员余某某。

面对民警的讯问,余某某依然心存侥幸,否认了帮助逃犯逃跑的事实。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余某某早在2020年7月就因醉酒驾驶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暂扣期间,同年12月因酒驾被查获,驾驶证被吊销,罚款。目前处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阶段。

这一次,余某某明知朋友是公安机关追捕的罪犯,却仍然无证驾驶,帮助其逃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百三十条,构成窝藏罪、危险驾驶罪。

经过民警的法制教育,余某某在详实的证据面前终于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当天,于某某在无证驾驶途中,遇到了正在等车的朋友李某。李是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追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李上车后不久,发现后面的车辆,才知道是公安机关抓的。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李以拆迁为由,要求余某某“帮忙”摆脱公安机关的追捕。

余某某是个“讲义气”的人。明知李某是逃犯,仍加速行驶,多次带其逃跑、绕道、超速。在李的授意下,帮助其逃离巷子,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警方提醒:法律赋予警察执行公务的权利,因此公民有义务履行配合调查的义务。不要因为一时的“忠诚”而触犯法律,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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