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肇事案件。
2021年9月23日,被告人张某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沿瓜州县双塔镇新华村三组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华村四组道路交叉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马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驾驶人马某及乘车人王某等6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害人王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马某违规载人上道路行驶未确保行车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事故,致一人重伤,多人受伤,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寄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现实生活中,一些司机和行人都很“匆忙”,都将交通规则远远抛在身后,抱着侥幸的心理相互“赛跑”,往往这种“匆忙”却为彼此的出行安全埋下重大隐患,甚至两败俱伤。遵守交通规则是大家出行最有效安全保障,这样不仅是在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且是在为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