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首先,我们要先明确如果你想要起诉一个人应该要怎么做。
符合起诉条件的,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原告的详细信息;被告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递交到法院之后,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
立案之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如果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如果被告在开庭时不出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