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前提

婚姻家庭 2020-08-06 15:38 标签: 起诉 变更 抚养权 前提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另外,依据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