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政策是: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建房面积应不超过75㎡,四人的农户建房面积应不超过100㎡,五人的农户建房面积应不超过110㎡;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建房面积应不超过12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建房审批手续有哪些?
1、农村村民建房,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申请建房户的申请后,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7、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8、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综上所述,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