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为5或10日;行政诉讼二审上诉期限为15或10日。 上诉期限15日如何计算
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举例说明,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从17日开始计算,第15天是5月1日,上诉期原本应当是截止到5月1日,5月2日上诉则超过上诉期。但因5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到假期后的第一天,如果放假到5月5日止,那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就是5月6日,5月7日即属于超过上诉期。 二审上诉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以上就是问题的全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