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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实际全损的情况下,将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以便得到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2023-01-25 03:06

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实际全损的情况下,将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以便得到损害赔偿。()?是错的。保险委付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应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委付(Abandonment)是被保险人让与对货物的权利与义务,而要求全部赔偿的行为。在被保险人要求委付时,被保险人须通知保险人,并给予授权书,经保险人接受后,即完成委付手续。被保险人取得实际全损的利益,保险人则在利益或权利移转时取得代位求偿权。委付的成立须具备一定条件,一般应就保险标的全部委付,具有不可分性。委付不得附条件,经保险人承诺或法院判决为有效后,保险标的物即为保险人所有。资料拓展委付经保险人承诺,或经法院判决为有效的,溯自发生委付原因之日起生效,保险人受其拘束。但是,日本有学者认为,委付应从委付的意思表示送达保险人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不过,日本学者仍承认委付具有溯及效力。委付包含着全额赔偿和转移保险标的一切权利义务双重内容。根据公平原则,不允许只接受保险标的,而不承担其赔偿义务。不允许索赔全损,而不委付保险标的。对于保险委付的性质,有两种学说,一是,被保险人将对保险标的物所拥有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保险人,是意思表示上的直接效力,而可以请求保险金额,则是法律上所赋予的间接效力。另是,保险人取得对保险标的物的权利义务,不过是法律所承认的效力,而保险金请求权的发生是意思表示上本来的效力。从保险委付制度的沿革、宗旨及海商法的规定看,前一学说比较妥当。百度百科_委付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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