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是以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协议。财产保险合同主要以补偿或者填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目的,也被称为“损失保险”,因而贯彻损失填补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海商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下列各项可以作为保险标的: (一)船舶; (二)货物; (三)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 (四)货物预期利润; (五)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 (六)对第三人的责任; (七)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 保险人可以将对前款保险标的的保险进行再保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被保险人不得享有再保险的利益。
2025-08-15 11:12
财产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方法;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2025-03-21 17:15
大多数财产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险费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生效。
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应对合同生效后的保险合同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2025-01-16 08:56
财产保险的内容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方法;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2024-05-17 13:53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25-05-17 09:41
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
第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第二、投保人和保险人成立保险合同的意思应当自愿真实。
第三、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
第四、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第五、保险额度必须符合规定。
第六、保险合同必须得到被保险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