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提取公积金提前还清商业住房贷款?
题注住房公积金还清贷款,可以凭购房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等材料办理提取。两次提取间隔要超过12个月即可。根据贵阳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办理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提取原因证明资料》关于职工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需提供的资料:1、购房合同原件(同一套住房贷款,第一次提取时需提供);2、借款合同原件(同一套住房贷款,第一次提取时需提供);3、贷款银行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计划表等)(有效期一个月,需加盖贷款银行相关业务章);4、职工商业贷款为异地(非本市)贷款或贷款银行为非中心合作银行(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中信、浦发以及贵阳银行)的,第一次提取时还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5、提前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偿还贷款的相关证明;6、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需提供2.3以及还款银行卡。注:1、需先提取主贷人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原则上提取顺序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还款额;2、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3、若提取顺序排在提取人前面的贷款相关人员在外中心进行缴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个月内有效);4、职工在未还清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