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为什么会有追诉时效? 因为刑事案件不就是已经立案侦查了吗?不是互相矛盾了吗?求高人指点?简单来说,任何一方面的法律制定都考虑社会危害性,如果一种行为在一定期限内没被发现,或者再范的话,其社会危害性就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很小,可以免于法律追究,减轻诉讼资源的浪费。这是追诉时效存在的原因。立案侦查跟追诉时效是不矛盾的。立案侦查并不代表一定能把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一些案件会悬而未决,因此仍然适用追诉时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