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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婚姻家庭 2020-08-06 21:11 标签: 吵架 可以 作为 离婚 理由
夫妻经常吵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之
一,但只有吵架的行为法院是不会判予离婚的,需要满足法定离婚条件才可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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