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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还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顾问 2023-01-27 03:06

确认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还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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