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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合同怎么写?

合同纠纷 2024-02-21 16:24 标签: 买卖合同 不动产

不动产买卖合同的写法:1、应写明合同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2、写明标的房屋的详情、交易价格;3、写明履行方式及地点;4、写明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赵红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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