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立项后多年再申请专利可以吗? 不可以。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对于新颖性的规定: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所以如果已经做过科技立项之后,公布了的话,就不符合专利法要求,不能申请专利。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