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中私藏管制刀具会被怎么处罚?请律师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86年9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违法行为处罚第二十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2、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3、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4、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2、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3、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4、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5、他人机动车辆的;6、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明令解散、取缔后,仍以原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7、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其他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