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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的人民警察是否应当在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法律顾问 2023-01-31 03:06

经办的人民警察是否应当在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这种说法是正确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作出决定后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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