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吗?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