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联未盖章是否能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联未盖章,是可以认证的; 但是,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不盖章,有违增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 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