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增值税的借贷方怎样区别? 应交税金——增值税的借贷方区别: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是二级科目,在这个二级科目下面还有三级科目,比如“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但是不只有这两个哦,还有很多(以后学税务会计的时候会有介绍的),其中就有一个科目叫做“已交税金”,销项税额是应该要交的税,一般情况下,记在贷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货发票的进项税额是用来抵扣的,也就是可以减少要交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那就是记在借方了: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销项和进项的差额就表示企业实际应该交纳的增值税,记在“已交税金”科目(一般销项户大于进项),会计分录就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4、等到企业真正交纳时,就记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所以最后反应交增值税税的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还有不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