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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时限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是拘留通知书上的日期开始算起吗?

法律顾问 2023-02-09 03:06

刑事拘留的时限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是拘留通知书上的日期开始算起吗?
刑事拘留的时限是从拘留通知书上的日起开始算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1~3+7=8~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3+(1~4)+7=11-14日。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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