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通过认证,但对方未进行纳税申报怎么办?货方,开出的发票自行到购货方国税机关进行认证。但是发票未在认证当月交付给购货方,现在购货方未记账,也未申报抵扣。处理方法:一、如果是6月份的认证的进项发票,现在还是申报期,购货方可以通过到国税机关进行补充申报调整申报表。(申报期申报表有误是可以进行补充申报调整的,写一个说明函以便国税局备案)二、如果是上个月以前认证的进项发票,走“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流程。还有不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