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警察抓住了偷我东西的小偷,什么时候可以将我的东西还给我。?

法律顾问 2023-02-15 03:06

警察抓住了偷我东西的小偷,什么时候可以将我的东西还给我。?  警察抓住了偷当事人东西的小偷,通常公安机关应及时返还当事人。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权属明确无争议,并且涉嫌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六条 对作为犯罪证据但不便提取的财物、文件,经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可以交财物、文件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开具登记保存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财物、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资料附卷备查。财物、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  第二百二十九条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权属明确无争议,并且涉嫌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查找不到被害人,或者通知被害人后,无人领取的,应当将有关财产及其孳息随案移送。  第二百三十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  对违禁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诉讼终结后处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