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销户,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注销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户口注销所需的材料如下:
1、申报义务人的公民身份证件;
2、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4、殡仪馆、寺庙、道观出具的火化证明;
5、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6、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核实材料。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其他销户情况: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