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认为其所犯罪行需要逮捕的,在拘留后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重大犯罪,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立案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2、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材料;
3、属于其管辖范围;
4、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