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敲诈,每次都是200以内,不能判定其犯罪吗?
持续敲诈,每次都是200以内,不能判定其犯罪吗?敲诈勒索罪的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如果多次敲诈数额没有达到1000元的,不构成犯罪,但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法释〔2000〕11号)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