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的财产已转移,如何挽回损失??诈骗犯的财产已转移,如何挽回损失?如果检察院已经将诈骗犯提起公诉,那么被诈骗者可以像法院申请诉讼,要求诈骗者向受害者提供赔偿,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将财产转移,并且有关部门无法查出有关线索,那么受害者只能等待犯罪嫌疑人刑满释放之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或者等待公安部门追回赃款。刑事责任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公安机关会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赃款会被追缴,被转移的财产受害人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一)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三)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四)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五)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第一百零三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第一百零四条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