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将案卷丢失怎么办?法院书记员将案卷丢失怎么办法院书记员将案卷丢失将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进行处分。第八十八条因过失导致案卷或者证据材料损毁、丢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五十二条违反规定将案卷或者其他诉讼材料借给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