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法院将民事移交公安规定

刑事辩护 2022-08-08 15:53 标签: 民事案件 移交 公安

关于移送公安机关的规定是:

第一,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第二,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应全案移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中止诉讼: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于伟律师

于伟律师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