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什么其代?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什么其代终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