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因第三方伤害造成的工伤,在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后,工伤职工不能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在部分省市自己的工伤保险条例或配套文件中有类似的规定,此类情况工伤保险基金只支付高于第三方赔付的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待遇时,需要工伤职工提供第三方赔付的资料,以便进行抵扣,否则不予办理。如你所说,这次事故中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是单方事故且车主没有买乘客座位险,这种情况下,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应向车主要求赔偿,必要时应通过法律途径。在取得第三方赔偿后,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对方确无赔偿能力,有司法机关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全额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你应该向社保经办机构问明拒绝支付的具体原因,再向职工解释清楚,按社保局的要求补充完善资料。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应由企业支付的项目外,不承担其他的赔偿责任。职工如对社保局的做法有异议,可以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