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以后,去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劳动仲裁有时效期限是一年,是指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因工作期间的劳务纠纷提起劳动仲裁。与劳动仲裁相关法律规定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另外,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不再一锤定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此次草案对当事人不服“一裁终局”的救济途径加以明确。终局裁决并非一锤定音,当事人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草案中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强制仲裁,部分案件一裁终局的规定,在缩短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等方面,确实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然而,一旦仲裁结果不公正,“一裁终局”的规定就会限制劳动者行使诉讼权利,使其丧失最终的司法保障,不利于保护合法权益。对此,杨兴富、李新良等委员在草案二次审议时均提出修改建议。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认为,在保障双方当事人救济权利的前提下,对劳动者行使救济权利的保障应更为充分。为此,草案三审稿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情况分别作出规定,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在符合草案规定的六种法定情形之一时,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以上就是对劳动仲裁时间问题的解答,对此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