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那么,发生事故对主要负责人的要求是什么?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监部门和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部门报告。
2、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什么样责任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