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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改名需要哪些手续

婚姻家庭 2020-08-07 20:13 标签: 改名 需要 手续
当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姓名时,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这时候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更改姓名的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经过调查核实,所长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15个工作日内由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最后由主管领导审定。公民并不是说想改姓名就能改的,一般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公安机关才会受理:一是性别容易给人产生性别误会的;二是冷僻字,电脑无法输入的;三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四是对生活工作产生不少麻烦的。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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