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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存是什么意思

法律顾问 2023-03-15 03:06

提存是指债权人不能将代管事项交付给代管人的制度。公证处是法定的保管部门,人民法院不能作为保管部门。标的物不宜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标的物,并提存价款。当事人申请保证金公证时,应当提交提存货物交付、合同、债权证明、司法文书等有关证明。担保保证金公证有困难或者在债务履行地申请保证金公证有困难的,可以由担保人住所地或者债务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管辖。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
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账、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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