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充钱犯人是知道的,有正当用途时可以用到。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看守所怎么通知犯人寄钱?
如亲属在外地,可联系看守所,确定汇款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把钱寄给看守所的犯人,只要知道犯人的详细地址,汇款单到达后由看守所的警察领取并代为保管,犯人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近亲属送给或者送给犯人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应当详细登记,办理手续后交给犯人;现金由看守所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不允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有以下几种方法把银行卡号给亲属:
1.拿到卡后,银行卡号码可以通过信函寄出,这是比较慢的。
2.家属或亲戚朋友可到拘留中心的接待大厅或接待室了解情况,索取卡号,这是最直接的。
3.会见律师后叫他把卡号告诉亲属。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