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浏览外网是违法的。对于擅自翻墙浏览境外网站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停止联网,并且进行警告,同时还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有违法收入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没收。“翻墙”浏览境外网站,还有可能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一条罪名,叫做“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简单点说就是提供了侵入、非法控制家算计信息系统的程序或者工具的,大家切记是提供工具和程序,非法出售可以浏览境外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造成了严重危害,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那么为什么禁止上外网?
国家在保护国内网络中无知、单纯的人,防止被国外反华势力轻易利用和诱骗国家在保护国内网络中无知、单纯的人,防止被国外反华势力轻易利用和诱骗。凡事有利就有弊,禁止翻墙带来的后果,有利于阻有害信息特别是暴恐信息的传播,有利于政府对民众的管控。但是也不利于民众听到外界的声音,“兼听则明 偏信则暗”,一些非政治的合乎法规的网络访问也受到了影响。
综上所述,上外网是违法的行为,以上内容是关于“翻墙”的相关问题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