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申请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济南城镇常住户口、有效居留身份;
4、拥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
5、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6、所购房屋为济南范围内合法房产;
7、购房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20%-30%;
8、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
9、购房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认可的担保方式;
10、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11、禁止借款人购买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2022年济南公积金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