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22放开限购政策如下:
1、对在济南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放心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2、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
3、在济南购房,如果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是6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那么公积金高可以贷款30万元。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相关信息核查的配合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相关信息核查的配合工作。
2022-08-08 16:50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申请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济南城镇常住户口、有效居留身份;
4、拥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
5、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6、所购房屋为济南范围内合法房产;
7、购房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20%-30%;
8、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
9、购房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认可的担保方式;
10、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11、禁止借款人购买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2-09-19 13:31
1、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2、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 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下同)或者社会保险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2022-08-08 11:35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 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外地人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2022-09-30 14:22
1.自2022医疗年度起,参保居民住院起付线降低到与职工医保一致,省部三级医院由1200元降低到1000元,二级医院由700元降低到400元,社区医院由400元降低到200元,起付线分级从以前的5个档,降低合并成现在的3个档。 2.自2022医疗年度起,参保居民在省(部)三级医院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限额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参保大学生由500元提高到600元。
2022-09-22 14:38
1、武汉四大区域放开限购。武汉不限购区域:蔡甸区、汉南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经开区全部不限购。
2、武汉外地户口买房,社保从2年改为1年,且三年累计缴纳1年社保即可。
3、武汉本地户口,多孩家庭,外地投靠可买第三套房。
4、武汉房贷利率再一次下降!首套房4.8%,二套房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