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有权利分遗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8-08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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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遗产的继承,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死亡,“小三”是否有权利继承遗产,不考虑生前已经将财产赠予或转移到“小三”名下的情况。
首先,在我国,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女;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小三”的身份,显然无权参与遗产的分配。
其次,夫妻一方生前立下遗嘱,将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和组织,这是公民的自由。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优先执行遗嘱。遗嘱可以采取书面、录音、口头等形式,但需要公证或者有两名合格的见证人在场。
那么,夫妻一方生前立下遗嘱,将财产赠给“小三”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根据法律规定,这种遗嘱违反了婚姻制度,如一夫一妻、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之间有忠实义务等,也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属于无效遗嘱。
在现实生活中,“小三”拿着遗嘱起诉原配,最终法院会驳回“小三”的诉讼请求。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与“小三”生育子女,子女则有权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同时规定: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