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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的,我老公是湖北的,我们是自愿办离婚的能在湖北办理吗?

婚姻家庭 2020-07-24 16:10 标签: 广东 老公 湖北 离婚 办理
你好可以的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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