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离开居住地后失去音讯,另一方要求离婚怎么办?
婚后夫妻中有一方离开居住地后失去音讯,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该首先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将离开居住地后失去音讯的一方宣告为失踪人。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自然人失踪要满足两个条件:
(1)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
(2)这种无音讯的状态持续时间满2年。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做出判决。一旦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方可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