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专业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样分配的
转业费中属于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的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转业费中属于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的部分,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